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夏财采计[2015]270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复合床头移动双摇床及床垫床头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ZB0101-1511-ZH299
2、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复合床头移动双摇床及床垫床头柜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复合床头移动双摇床及床垫床头柜 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 采购预算:225.6万元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本次招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针对此项目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对本企业出具的连续三年的财务报告和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文件,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喷涂前处理采用环保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
7、投标人必须提供床体塑粉具有抗菌的检验报告;
8、投标人在武汉市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明企业能够遵守国家环保法规;
10、登记领取了本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的第2-9条所要求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费。不办理邮寄。
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时间:2015年12月4日14:00-14:30时
兹定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兴新街
联 系 人:祖主任
联系电话:027-87959138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王丹萍
电 话:027-87319711
传 真:027-87842751
电 话:027-81822900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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