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8年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更新时间:2018-11-09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29736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18年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ZB0106-1811-ZH1408/01,02

1.2 项目名称: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8年科研仪器设备购置

1.3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61.85万元,01包预算105.95万元;02包:55.9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4 项目内容及需求:

01包: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3升液氮罐

1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

10升液氮罐

1

3

激光测距仪

4

4

准连续可变距式测高器

2

5

手持GPS定位仪

1

6

气候箱

1

7

显微镜(进口)

1

8

手持GPS

1

9

便携式调制叶绿素荧光仪(进口核心产品)

1

10

木质检测仪(进口)

1

11

分光测色仪(进口)

1

12

近红外农产品品质测定仪

1

13

酸度计

1

14

分析天平

1

15

水势仪

1

02包: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便携式防水型PH/ORP/温度测定仪

1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

微电脑溶解氧DO-生化需氧量BOD

1

3

地理信息采集智能平板终端

2

4

自动温湿度记录仪和翻斗式雨量计

1

5

生长锥

2

6

自动气象站1

3

7

标准地面自动气象站

1

8

大气负离子监测仪(心产品)

1

9

树干茎流记录仪1

8

10

树干茎流记录仪2

8

11

树干茎流记录仪3

20

:已办理进口论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应是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的制造厂或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进口仪器设备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原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3 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场地和人员),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2.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3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包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时请提供: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4.1送达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号开标厅。

4.2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5.1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号开标厅。

5.2 时间:2018年11月30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人: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人:陈主任

   话:027-50658826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森林大道枫林路39号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宋黎明  任龙飞

   话:027-65380007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ubeizt.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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