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洲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102276-0338)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区域性统一评价(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9-1909-ZCFW1030
2、项目名称: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估)项目
3、采购内容: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位于新洲区西南部(以下简称“阳逻开发区”)距武汉中心城区20多公里,是武汉市的东大门,长江新城腹地、核心区。阳逻开发区是华中地区唯一同时具备水、铁、公、空多式联运条件的临港新城。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 |
备注 |
01 |
区域性统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130万元 |
1、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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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区域性统一水土保持评估项目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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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区域性统一区域节能评价项目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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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区域性统一洪水影响评价项目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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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区域性统一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
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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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区域性统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并协助业主完成报批 |
45万元 |
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估)报告编制,供应商必须负责项目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报告书的编制并协助业主评审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2019年7月、8月、9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01包)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2019年7月、8月、9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02包)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咨询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2019年7月、8月、9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03包)
5、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06包)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按三项查询内容分别提供三份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22日08:30至2019年10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400元/包。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洲区分中心(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790036757@qq.com。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特1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号码:027-8962019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周齐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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