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嘉鱼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HBXNJY2017-A-065、HBXNJY2017-A-066号实施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嘉鱼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电动三轮垃圾车、环卫机械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鱼县环境卫生管理局购置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环卫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B0109-1709-ZH723
3、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01包:42万元;02包:45万元;超过此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内容及设备参数:
01包: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 30辆
02包:洒水车 1辆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若为代理销售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挂出之日起。
7、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售价为每包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 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
2017年10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九、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
采 购 人:嘉鱼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沿湖大道5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号码:0715-6366155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十楼
联 系 人:何威
电话:027-87272780
十二、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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