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其“华师-uOttawa联合研究中心仪器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B0101-1709-ZH830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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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01 |
1 |
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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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02 |
2 |
稳态瞬态荧光光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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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03 |
3 |
手套箱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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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
4 |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连用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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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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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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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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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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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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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7 |
实时在线反应分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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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05 |
8 |
全自动旋光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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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注: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所需设备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审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若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59.2万元(其中01包预算为:150万元;02包预算为:210万元;03包预算为:204万元;04包预算为:70万元;05包预算为:25.2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从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6、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仅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
8、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10、兹定于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11、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中师范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4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7-67862906
技术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7-6786795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万军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272718
14、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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