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室外景观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18-08-2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农业大学的委托,就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室外景观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以下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邀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1-1808-ZG1064

二、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训练馆室外景观工程项目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体育训练馆室外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项目预算价:人民币叁佰肆拾万零伍仟叁佰壹拾伍元陆角陆分整(¥3,405,315.66),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此磋商预算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专家库抽取两名专家,并于当日组织两名专家及一名采购人代表做出推荐说明,并出具了各自的书面推荐意见。

专家姓名

张青

谢志敏

沈彬(采购人代表)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市外资办

华中农业大学

职称/职位

教授

高工

科长

推荐名单

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绿雅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君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七、推荐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理由

1

武汉绿雅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该单位是华中农业大学长期优质合作单位,始创于200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万元,是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是武汉市园林协会和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会员。主要以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市政工程、造林工程、雕塑工程等为核心业务。长期服务政府、房地产、高校等各领域,承接过华中农业大学绿保中心原址改造工程、华中农业大学校园西区沿线环境改造工程;华中农业大学第二综合实验楼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其中,“华中农业大学绿保中心原址改造工程”获得武汉市优质工程金奖。

4.根据华农的独特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该单位总结出一套适合华农绿化的文化理念、施工方法与养护经验,营造出相匹配的高品位校园生态园景。与华农合作多年,秉承服务华农,诚信守信的原则,深耕细作。公司多次受到湖北省绿化企业委员会赋予的“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具备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

湖北君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符合政府采购对投标人的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该单位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00万,主要从事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自从事园林绿化建设十多年来,该公司持续服务各高校园林绿化建设,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等。凭借其优秀的园林规划、景观绿化设计,得到了学校领导的认可,为不同高等学府创造了一个宜人的景观环境,深获师生好评。该公司在做好校园绿化施工、养护工作的同时,十多年来,义务为学校提供苗木补栽、修剪等帮助,不计报酬、辛劳付出的精神获得各界师生的一致好评。

4.该单位实力雄厚,诚实守信,服务及时,售后服务好,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参与校园绿化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绿化建设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校区校园绿化工程施工等;其优质的景观效果,获得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具备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

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10万元,是一家专门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植物养护服务等的企业。该公司被湖北省行业协会多次评为“重合同、讲信誉”优秀企业,工程建设遍布全国,尤其在湖北省内占有重要份额。成立专业团队驻扎在公司各区域24小时值守维保,服务客户真心真情,做人做事诚实守信。始终坚持以“诚信经营,品质保证、服务到位”为宗旨,秉承“顾客第一,勇攀高峰”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参与承建武汉体育学院西区广场景观及道路工程项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多所高校的环境绿化工程;具备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该公司工程质量质检合格率历年均达到98%以上。该公司领导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从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等环节严把质量关,公司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亲临现场,亲力亲为指导督促工作。勇于创新,严把质量关,把质量视为公司的生命线,为社会呈现了高品质的绿化服务。

4

湖北建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湖北建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6000万,现有员工200人;坚持诚实经营、依法经营,遵循“依托客户、服务客户”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各项服务合同。在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各服务岗位为客户量身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构建起爽净特色的服务模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了高品质的的生产、工作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4.该单位是武汉市优秀园林企业,主要是施工设备齐全,施工能力充足,技术人员配置到位,售后服务可靠,在武汉市范围内的学校中有较为优秀的工程业绩,例如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环境绿化工程、武汉光谷外国语学校园林绿化提升工程等,具备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八、文件获取:

1、上述供应商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磋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华中农业大学丹桂楼110室进行磋商。届时敬请参加响应的代表出席磋商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三、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7-872826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文浩  高雅  廖寿杰

电话:027-8727271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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