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除颤仪等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B0109-1907-ZCHW0695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套/张/台/根) |
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1 |
便携式支气管镜 |
1 |
18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
1、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
2 |
病床 |
100 |
17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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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颤仪 |
2 |
16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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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泵血液透析机 |
3 |
58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24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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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吊柱 |
4 |
15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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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功能超声清创治疗机 |
1 |
18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不得小于厂家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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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泵血液透析机 |
1 |
28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24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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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清腹腔镜光学试管镜 |
2 |
15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
项目概况: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由于业务开展,拟采购便携式支气管镜、病床、除颤仪、单泵血液透析机、吊柱、多功能超声清创治疗机、双泵血液透析机及高清腹腔镜光学试管镜。便携式支气管镜具可进行双腔支气管定位,引导麻醉插管。病床ABS床头、双摇三折。除颤仪用于成人/儿童的除颤抢救。单泵血液透析机支持碳酸氢盐透析功能、单超、序贯治疗等 。吊柱为双床吊柱2套,单床吊柱2套,吸顶式安装。多功能超声清创治疗机具备一体化设计,用于对人体部分可直接接触污染与感染部位的超声清创。双泵血液透析机支持碳酸氢盐透析功能、单超、序贯治疗、On-line HDF,On-line HF等。高清腹腔镜光学试管镜自带多种光纤转接头。
注: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甲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按三项查询内容分别提供三份截图)。
5)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包。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
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602085537@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号码:0718-83010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萌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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