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北监狱采购垃圾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16937号文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江北监狱的委托,拟就湖北省江北监狱采购垃圾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07-ZH477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江北监狱采购垃圾处理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垃圾处理设备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超过预算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地埋式垃圾压缩站的生产制造商(垃圾压缩机提供第3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4、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需在项目实施地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如遇紧急情况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
自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供应商可于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
2、本项目报名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下午14时00分,提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江北监狱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716-4781286
地 址:荆州市江陵县江北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佳丽
电 话:027-87272780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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