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湖综合楼玻璃自动平移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6-ZCHW04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伊、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7-67862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梦伊、张琳林、余轶菲027-87326513 平台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33、027-87272708
代理机构地址: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南湖综合楼玻璃自动平移门。2.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8:3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投标人”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平台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33、027-87272708。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4:00 至 2019年07月0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说明 |
1 |
平移门 |
尺寸1:宽3.4米*高3米, |
4套 |
交货期: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质保期:整套门质保期3年,电机质保期为8年。 交货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 |
尺寸2:宽6.4米*高3米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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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3:宽2.3米*高3米, |
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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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扇玻璃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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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铝型材边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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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锁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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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动门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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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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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雷达感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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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载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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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控制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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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功能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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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43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视其为无效响应。
3.资金来源:实验室建设经费。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6.凡是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7.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伊、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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