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第一批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1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技术设备 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9-1904-ZCHW0043

2、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第一批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按照“资源与环境并重、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和未来地质调查工作的部署,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城市群、环北部湾城市群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等环境综合地质调查的重点工作需求,采购一批技术装备,包括地下水测量、水资源一体化监测、环境监测、地质滑坡监测设备、多要素气象环境因子监测系统、关键带土壤监测系统、水文环境地质野外采样现场分析监测装备。主要用于长期监测,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宏观决策数据。

01包:试验平台装备 一批(Ⅰ)

02包:地下水水质监测装备 一批(Ⅱ)

03包:土壤、水文等环境监测装备 一批(Ⅲ)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01包

★人工降雨模拟器

1

8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斜坡土体降雨产流及入渗模型试验平台

1

10

/

无人机

1

5.5

/

无人机

1

2.5

/

无人机

1

1

/

02包

★地下水水质监测终端

10

48.9

/

03包,为确保产品质量,及保证售后服务,加*号产品必须具有原生产厂家针对于此项目的专项授权。

*地下水自动监测仪

13

25

已通过进口论证

*便携式小型钻机

2

23.9

已通过进口论证

★*多参数水质现场分析仪

8

40.64

已通过进口论证

深水泵

5

5.5

/

*手持电波流速仪

2

8.5

已通过进口论证

超声波水位计

2

6

已通过进口论证

高精度定位终端

1

2

/

*便携式土壤湿密度仪

1

15

已通过进口论证

高精度多视角三维倾斜相机

1

20

/

流速仪

2

7.4

已通过进口论证

刻槽机

1

4.64

已通过进口论证

*土壤磁化率探头

1

12

已通过进口论证

全自动蒸发站

1

5.5

/

标准气象站

2

6

/

雨量监测仪

3

1.8

已通过进口论证

重力式柱状沉积物采样器

4

7.2

/

大容量超冷速冻温冰柜

3

1.6

/

手持式流量计

3

1.08

/

水位尺

2

0.48

/

水系沉积物采样器

1

5.5

已通过进口论证

土壤渗透仪

1

2

/

土壤水量数据采集器

(水量传感器)

2

1.18

/

气象站

1

2

已通过进口论证

高精密负离子测试仪

1

1.2

/

测距仪

2

1.44

/

多通道土壤呼吸测量系统

1

15.5

已通过进口论证

大气降水降尘采样器

1

4

/

对讲机

5

1.5

/

洛阳铲

10

1

/

气象站

3

1.5

/

雨量计

18

2.99

/

超声波水位计

5

7.5

已通过进口论证

雷达枪

2

10

已通过进口论证

水位计

4

7.5

已通过进口论证

注:(1)各包所含设备均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进行整体投标报价,漏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三个包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

(4)★产品为各包核心产品,相关备注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采购限价:采购总限价334.95万元(注:其中01包采购总限价27万元,02包采购总限价48.9万元,03包采购总限价259.05万元;每包各品目采购限价见上表,各品目超过该品目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相关设备已做进口论证。)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4. 供应商提供的带*进口货物或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原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供应商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1)供应商可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5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0.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413780666@qq.com。

12.联系方式

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址: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69号

人:李老师

联系号码:027-81381860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何工 汪工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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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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