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17-07-12
一、招标概况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于2017.05.17.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7.07.06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07.06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HBZX-201705FJ-204001001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华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武汉科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98663.00
495000.00
496200.00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自2017-07-15始,至2018-01-11止
自2017-07-15始,至2018-01-11止
自2017-07-15始,至2018-01-11止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E142004963-4/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E142002339-4/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E142007493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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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朱婕、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工程管理、高级42004829
余芳、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级42002697
蔡昭华、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工程、中级4200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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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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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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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07.13至2017.07.17(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西路173号
联系人:郭敏
电话(传真):0711-389300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张琳林
电话(传真):027-87272701
3.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一号
联系处室:市场处
电话(传真):027-8736230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联系处室:监督检查处
电话(传真):027-8723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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