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围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围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系统)
2、招标编号:ZB0109-1703-ZH063
二、招标内容及设备参数:
1、招标内容:
01包:中心机房改造
02包:数据中心改造
采购预算:01包:127.5万元;02包:167万元;03包:105.5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纳税证明、信用证书等相关证件,且合格有效;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5、供应商必须有优质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 3 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承诺书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3月31日上午9:30止(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2017年 3月31日上午9:30止开标(北京时间)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生态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联 系 人:梁琴
联系号码:027-8678598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 罗权
电 话: 027-87272780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附件: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我公司在参加医院的“ ”项目投标活动中, 郑重声明并承诺:
1.保证提供的证明、证照、证件、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2.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一致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医院招标项目需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负面影响、重大安全隐患。
3、保证按照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售后服务完全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4、若我司中标,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我司中标产品提供半个月的测试期,贵院有权要求对中标产品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标书中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符合投标应答描述的为虚假应标,贵院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追究中标商的法律责任并作废标处理。
5、若我司中标,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承诺提供的备机及配件,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随时抽查,如果抽查结果与投标承诺不符,贵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商的法律责任。
6、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同意医院取消资格,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将我公司记入医院供货商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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