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鹤峰县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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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CT、DR维保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45万元/年,共135万元 |
联系人 |
田主任 |
联系方式 |
0718-5290060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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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安徽省赛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2号菲特科技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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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CT(Brilliance 16 Slice)、DR(Digital Diagnost 3)维保服务 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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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主要有以下原因:鹤峰县中心医院有PHILIPS大型医疗设备CT、DR,现处于出保状态。此几种大型医疗设备的重要维修备件,如球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等均来自于飞利浦公司独家提供,暂无其它渠道可以采购;也无其他替代产品,此几种大型医疗设备所需的非功能性升级,以及功能性升级必须由飞利浦公司才能提供,升级服务可有效保证我院各机型的高效、高能的运转;此几种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远程诊断功能为飞利浦公司独立的知识产权软件,远程的诊断功能可实时、可视化管理设备,提前预判故障,远程监控、操作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因此,结合实际情况,为满足医院此机种大型设备维保服务的实质需求,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飞利浦”或“飞利浦授权代理商”提供的维保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鹤峰县中心医院此次购买的维保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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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飞利浦CT、DR维保服务 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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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论证意见: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论证专家: 郑富强 武汉协和医院 高级工程师 陆庆生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主任技师 祖宁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主任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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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45万元/年,共135万元 (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1日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鹤峰县政府采购办:0718-529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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