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0101-1910-ZBGC1132)
各投标人:
针对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P58“专业负责人”中电气专业必须具备“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是否符合?
回复:本项目电气专业负责人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即可。
2、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要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但资格条件未做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含编制施工图预算。
3、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要有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但资格条件未做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第7.5.2条的规定。
4、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工程院院士的,得1分”不合理,因为没有明确工程院院士的专业,且与该项目招标内容关联度不大。建议修改为具有全国勘察设计大师,更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回复:本项目十分重大,学校希望能够招标到综合实力强的设计单位来完成设计工作。工程院院士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有工程院院士也是设计院综合实力的体现,该项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的资料是否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回复:联合体协议中须有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投标时成员单位的资料可以由牵头单位盖章。
6、本工程允许联合体,请问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是否可以合并计入评分项?另外请明确一下项目负责人是否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还是只要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员工即可?资信得分是仅只联合体牵头单位还是联合体双方都可以。
回复: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和获奖及其他均可以合并计入评分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的员工。
7、人员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有什么要求吗?
回复:没有要求。
8、地块内有较多山体,高差较大,对于现状山体是否可以予以适当平整,以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回复:除油榨山不得变动外,其他山体可根据设计需求,在满足减少土方量及经济适用的原则下,可作适当调整。
9、请提供项目规划条件及校园入口开设要求。
回复:规划条件详见项目建议书,校园入口开设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0、请提供项目三个地块完整cad地形文件。
回复:因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无法上传CAD格式图纸。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联系学校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占楠,联系电话1354554898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714-6367835。
11、关于招标文件中“中标人须保证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在2019年12月20且前完成,配合招标人…”,我公司认为这条明显属于不合理条款,建议取消或更改。
回复:设计周期修改为“建筑方案设计在开标时提交,中标人须保证建筑方案设计通过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图纸审查合格”。
12、鉴于本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12月初投标流程完成后初步设计阶段周期太短,且方案还需要报规。建议调整招标文件中“中标人须保证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配合招标人在2019年12月27日前经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周期要求为报规通过之后30个日历天。
回复:设计周期修改为“建筑方案设计在开标时提交,中标人须保证建筑方案设计通过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图纸审查合格”。
13、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表格“一、资格审查合格办法”中的”资质要求”。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设计内容包含了所有专项设计,其中含人防设计,需要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
回复:中标人需完成本项目的人防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若中标人不具备该项设计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任务并通过审批,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缺少进行方案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对项目规划设计影响较大。场地内部东西走向的规划道路是否可以取消?
回复:不可取消,但投标人根据设计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道路的位置,后期报规委会审批。
15、缺少进行方案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定稿招标文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黄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一第五章勘察设计任务书一10.附件一10.2.1附图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用地红线图,及《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地形阀2019.09.26》CAD文件中未提供。请提供场地中部道路,北侧道路和东侧道路的设计标高?
回复:无设计标高,根据校园整体设计确定。
16、缺少进行方案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合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第4章项目建设场址——4.1项目建设用地,及《合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第4章项目建设场址——4.1项目建设用地中提供的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以及《黄石科教城-用地图(整理)-1126》CAD文件,与现场实测情况不符。请问场地西落侧月亮山快速路和大棋大道交界十字路口有无匝道?
回复:以红线图实测为准。
17、缺少进行方案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合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第5章项目建设方案——5.1项日建设背景,及《合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第5章——项目建设方案——5.1项目建设背景中仅提供意向了效果图,未提供详细的黄石教育城城市设计方案。请提供详细的黄石教育城的城市设计方案。
回复: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 附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生活服务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黄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黄石科教城用地图》、《汪仁组团总归汇报版》等。
18、关于招标资格条件中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资格的有关问题。
回复:原招标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本项目设计团队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城市规划专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通过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当地社保局开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变更为“本项目设计团队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通过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当地社保局开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资格审查合格评标办法”“专业负责人”中“道路工程专业”资格审查项。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13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9号
联系人:顾老师
电 话:0714-63678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黄石办事处地址: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6室
联系人:占楠、叶海良、余轶菲、王刚
联系电话:0714-3865900、027-8727271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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