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6-ZCFW045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余轶菲、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6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6/t20190618_1228806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华中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华中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0101-1906-ZCFW045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P43页“5.保洁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清扫车、洒水车、洗地机、日常四害防治工具及用品、扫把、拖把、垃圾袋、抹布、手套、消毒水、清洁剂及其它清洁耗材等)、绿化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化肥、刀叉铲等绿化养护工具)、安保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巡逻车、对讲机、服装、警棍、手电筒等)、卫生间客用品(如洗手液、卷纸、擦手抽纸等)由中标人自行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变更为“5.保洁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清扫车、洒水车、洗地机、日常四害防治工具及用品、扫把、拖把、垃圾袋、抹布、手套、消毒水、清洁剂及其它清洁耗材等)、绿化装备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化肥、刀叉铲等绿化养护工具)、卫生间客用品(如洗手液、卷纸、擦手抽纸等)由中标人自行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2.招标文件P43页“6.岗亭、道闸、各类门牌、标示指示牌、室内外垃圾箱由采购人负责安装或提供,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人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变更为“各类门牌、标示指示牌在服务期内损坏的进行维修或更换;室内外垃圾箱由中标人负责安装或提供(中标人对采购人原有的室外垃圾箱进行折旧,折旧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以及原服务商协议商定)。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人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招标文件P30和P41页“现有外包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见下表,投标人中标后须支付现有外包服务费用至该项合同结束止。具体支付金额按照合同时间比例进行支付”变更为:“现有外包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见下表,投标人中标后须支付现有外包服务费用,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原合同到期之日止。具体支付金额按照合同每月进行支付。”
4.招标文件P107页“桂子山校区人员编制:26人。包含:经理1人,苗圃主管1人,绿化技工3人,绿化普工21人;南湖校区人员编制:5人。包含:经理1人,绿化技工1人,绿化普工3人。配备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花卉培育种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花卉培育种植的相关技能”变更为“桂子山校区人员编制:26人。包含:经理1人,苗圃主管1人,绿化技工3人,绿化普工21人;南湖校区人员编制:5人。包含:经理1人,绿化技工1人,绿化普工3人。配备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花卉培育种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花卉培育种植的相关技能(仅针对桂子山校区)。”
5.招标文件P124页“桂子山校区人员编制:18名,包括:在岗带班班长1名、调度员2人、维修工13名、值守电工2名;南湖校区人员编制:3名,包括:在岗带班班长1名、维修工2名”变更为:“桂子山校区人员编制:18名,包括:在岗带班班长1名、调度员2人、维修工12名、值守电工3名;南湖校区人员编制:7名,包括:维修部经理1名,在岗带班班长1名,值守电工2名,维修工3名”。
二、招标文件答疑
1.02包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物业管理服务中P39页中维修服务人员最低配置为7人,与P124页中南湖校区维修人员编制3名相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以7人为准。具体人数安排参照澄清内容。
2.P41页中学校现有外包物业服务合同中,合同到期时间2020年2月 28日,投标人中标后须支付外包服务费,没有一个具体的起止时间,P42页中服务开始时间计划于2019年8月,未明确到具体的某一天,无法计算中标人还需支付的剩余费用(需将此项费用体现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上吗?)
答:外包服务费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原合同到期之日止。具体支付金额按照合同每月进行支付。此项费用需体现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上。具体详见澄清内容。
3.P42页中提供定制化服务,要列出管理服务明细是指什么?(P162附件五)
答 :不需要提供。删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校区正式启用运行期间(即师生入驻正常开展教学),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定制化服务。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列明自己各项管理服务费用的明细。”
4.P79页中绿化养护人员需配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与P107页中绿化养护人员需另具备2名花卉培育种植专业中级职称2人相矛盾。
答:P107页中花卉培育种植专业中级职称2人仅针对01包桂子山校区,与02包南湖校区无关。
5.P184页附件二十一、服务方案中,第4项“(4)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全过程及成本费用分析书(本部分无固定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自行填报,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提供物业费用测算全过程。但是费用测算在商务部分中P162页--P165页中的附件五、分项管理服务费表及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都已要求提供,现在又要求在服务方案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全过程是否是重复性的要求?
答:投标文件格式仅做参考。投标人可适当增减。
6.是否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的公共洗手间需提供洗手液、卷纸、擦手抽纸?
答:原则上需要提供。
7.室外果皮箱是否需要投标人更换或提供?据我们所知采购方现有的果皮箱由原物业公司购置不久,非学校购置,是否需要投标人承担折旧?
答:需要承担折旧,折旧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以及原服务商协议商定。
8.化粪池清理,室外沟渠清理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内。
9.国际园区学生宿舍3、4、5、6栋消防控制室需要24小时双人持证值守,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内?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内。
10.学校供配电设备设施、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是否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材料费是否由投标人承担?
答:不由投标人承担。
11.楼宇的门禁系统的维修、保养、更新是否在本招标服务范围内?
答:不在本招标服务范围内。
12.关于保洁类,由于贵校楼栋较多,分布较广,烦请澄清哪些类型楼栋需单独配备卫生间客用品(如卫生纸、洗手液等),具体楼栋分布?
答:原则上每个楼栋均需配备。
13.学校的供配电、给排水系统等特种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费用是否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答:不由中标单位负责。
14.由于贵校在校教职工及学生较多,日常工程物料损耗较大,在单项单次维修中是否有费用承担分界值(如单次单项不超过200-500元,超过部分甲方负责承担)?
答:无费用承担分界值。
15.学生公寓内日常维修物料是否由学生自行承担,除消防进行专项统一维修外?
答:学生不承担该项费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由中标人承担,非本次招标范围的学生公寓内日常维修物料由采购人承担。
16.电梯、中央空调、普通空调、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维修和配件跟换是否由中标单位承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7.经现场踏勘了解,贵校地埋垃圾站目前故障率极高,经评估需进行设备大修,该项费用是否列入中标总报价中?
答:地埋垃圾站在交付中标人时能正常使用,后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8.公共区域垃圾桶是否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和承担费用?
答:需要承担折旧,折旧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以及原服务商协议商定。
19.第一章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与投标人须知14.2“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以及第三章第四条商务要求第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严禁转包,中标单位擅自将项目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请明确转包与分包要求以哪一处为准?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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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7-678629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琳林、汪树新、余轶菲、王刚027-87326513 平台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 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33、027-8727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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